2017金融贵金属规范
㈠ 2017金融业有什么大事件
即将过去的2017年,必然是载入中国金融业史册的一年。趣店风波、“无现金时代”之争、资管行业大一统、人工智能崛起……金融乱象纠偏的背后,无不透露着日渐鲜明的监管信号。
金融开放路线图:
外资持股比例提高
始于1978年底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中国金融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中国商业银行资产名列全球第一,股市市值全球第二,私营部门债券市值全球第三。
近日,银行、证券基金和期货等机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开的消息,引起外资金融机构高度关注,一些外资私募已开始加速布局中国市场。这不仅增添中国金融市场的活力、动力,也将有助于提升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业对外开放对小型金融机构的影响将更为明显,未来外资控股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有望诞生,外商独资资产管理公司也将越来越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
强化调控监管防范风险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其设立强化了统筹协调监管,为对外开放做出制度保障。
金融稳定委员会的设立将统筹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同时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金融行业一向欣欣向荣!
㈡ 2017年被金融业称为“史上最严”监管年吗
面对风险隐患的不断暴露,2016年下半年以来,防范金融风险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2017年更被金融业称为“史上最严”监管年,监管政策步步收紧,大额罚单频频开出。
金融监管全面升级的背后,是监管层对风险的清醒认识和“铁腕”治乱的决心。专家认为,2018年金融业将继续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放在首位,监管机构的牙齿将更“锋利”,日常监管将更加严格,标准更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将加大。
据了解,目前银行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分别比年初减少3.4万亿元和1.4万亿元,理财产品增速降到4.7%,同比下降26.5个百分点。
㈢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管理办法》)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结合国内工作实际和国际标准,对现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两部规章进行了修订、整合。
《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生效实施。考虑到金融机构进行制度修订、交易监测标准自建及系统改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管理办法》在发布后、生效实施前,给予了金融机构半年时间的过渡期。
(3)2017金融贵金属规范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账户业务相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账户业务连续处理。做好机房巡查、系统运维、备份管理等工作,密切监视账户业务相关系统业务并发量等关键指标和网络连接情况,消除风险隐患。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开展场景预演,预判风险。建立健全企业银行账户业务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责任到岗到人,确保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时上报、有效应对。组织开展压力测试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㈣ 2017企业会计准则修订了哪些
2017年修订的六项《企业会计准则》: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修订)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修订)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修订)
四、《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修订)
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
(六)《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4)2017金融贵金属规范扩展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现金、其他方的权益工具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
(一)从其他方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
(二)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
(三)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四)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参考资料:通知-中国财政部
㈤ 2017金融业发生哪些大事
即将过去的2017年,必然是载入中国金融业史册的一年。趣店风波、“无现金时代”之争、资管行业大一统、人工智能崛起……金融乱象纠偏的背后,无不透露着日渐鲜明的监管信号。
㈥ 2017年外汇管理有什么新规定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6)2017金融贵金属规范扩展阅读:
主要类型:
1、各国外汇管理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严格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实行这种外汇管制的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因而试图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以维持稳定的汇价、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维护民族经济的发展。
2、第二种是部分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原则上不加限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如日本、丹麦、挪威、法国、意大利等约20个国家。
3、第三种是完全自由型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均不进行限制,外汇可自由兑换、自由流通、自由出入国境,实行金融自由化。这类国家有美国、英国、瑞士、荷兰、新加坡和外汇储备较多的石油输出国(如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
4、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型外汇管制,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一定的管制;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管;禁止外币境内计价结算流通;保税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等。这种外汇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中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也符合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