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十优先和十回避的选股原则
十优先:
1、盘子在5000~20000万股之间的。
2、总资产增长率较高的。
3、业绩优良的,且有成长潜力的。
4、被严重低估的一些成长性企业。
5、全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的。
6、动态市盈率较低的。
7、国家政策支持,且企业经济效益显著的。
8、境外上市的个股或版块,创历史新高的。
9、行业复苏的。
10、行业龙头,且具有持续成长性的。
十回避:
1、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的企业。
2、增发,配股,发债的。
3、年净资产收益率低于20%的。
4、机构交叉持股,占流通盘20%以上的。
5、重组没有实际内容的。
6、送股转股后,效益的增长超不过股本扩张速度的。
7、业绩的增长只因一些非经营性收益获得的。
8、行业已出现拐点的。
9、庄股问题股业绩差的。
10、媒体咨询机构推荐的以及所谓的消息股。